2014年4月8日,第九届理事会第4次理事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在中科院力学所召开。理事长胡海岩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副理事长洪友士、刘人怀、龙勉、佘振苏、周哲玮,秘书长冯西桥,专职副秘书长杨亚政,学会办公室主任汤亚南。学会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围绕理事会换届工作、章程修订、中国力学奖实施细则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讨论确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及选举代表分配名额
洪友士副理事长报告了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根据第8次全体常务理事会确定的换届选举方案,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力学学会上报的会员人数,参照往届名额分配做法,学会办公室提出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力学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候选人及选举代表的名额分配初步方案。经讨论,最终确定分配名额如下:
①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力学学会理事候选人名额总数为100名,根据各地区上报的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
② 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理事候选人名额总数为38名。
③ 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候选人名额为45名。
④ 常务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机动名额为25名。
上述方案会后将以通讯方式向全体常务理事征询意见。
二、讨论章程修订
洪友士副理事长报告了学会办公室关于修改章程的提议。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促进学会更好地发展,学会办公室提议对现行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包括:
① 建议新一届理事会及分支机构的任期由现行的4年改为5年。
② 会员类别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通讯会员和学生会员”改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包括荣誉会员、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和学生会员”。
③ 理事会召开会议的时间由“每1至2年召开一次”改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经过讨论原则同意上述调整,由学会办公室形成章程修改草案提交下一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并提交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三、讨论中国力学奖实施细则
洪友士副理事长汇报了中国力学奖评奖方案。根据第8次全体常务理事会会议要求,负责组织工作的副理事长和负责学术工作的副理事长经过商议形成中国力学奖实施细则(讨论稿)。会议对讨论稿中的奖项推荐、评审等细节进行了认真讨论,确定由学会办公室对讨论稿再行修改后开始试行。
四、其他
会议对换届大会学术邀请报告人选进行了讨论,确定了入选原则,责成学会办公室根据入选原则整理出候选名单后再行商议。
会议最后讨论并批准了学会办公室关于使用学会自有闲置资金做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