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2021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切实推动“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各项工作“往下走、往实走、靠岸走”,发挥好组织、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现代产业经济实践的组织载体与桥梁纽带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度第一批“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系列产学融合会议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第一批)
(一)项目目标
跨学科、跨领域、跨界别组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专属科技服务团,持续开展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下沉和落地服务。以试点城市(园区)具体需求为破题点,精准梳理产业集聚和产业发展难题,强化技术供给能力,提高供需适配性,通过产学对接融合,强化对区域特色产业基础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优势产业数字化提升、支柱产业国际竞争力增强等服务支撑。探索形成有效解决产业实际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智慧力量。
(二)项目类型
1.产业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1-1):由1家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牵头,跨学科跨领域组织相关全国学会、高校院所、中介机构、企业等参与,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重点产业需求方向,“一业一团”“一团一策”,健全组织载体,构建长效机制,提供产业链精细化、落地化服务。
2.区域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1-2):试点区域省级科协协调调动全国、省、市三级学会与地方科技资源,由有关省级学会或省级科协直属单位牵头,组建服务当地试点城市(园区)重点产业需求方向的区域科技服务团,形成三级联动服务体系。聚焦细分领域,深度挖掘需求、强化统筹,以试点为中心形成区域辐射联动。
3.专业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1KJFWT01-3):面向试点城市(园区)细分领域产业链一体化要求,由全国学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牵头,相关领域知名专家领衔,组建专业科技服务团,面向多个试点城市(园区)开展产业链一体化服务。
各类服务团示范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
(三)项目数量与金额
1.产业科技服务团:50个左右,每个60万元;
2.区域科技服务团:15个左右,每个50万元;
3.专业科技服务团:5个左右,每个40万元。
(四)申报单位及有关要求
1.产业科技服务团: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牵头;区域科技服务团:首批试点城市(园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或省级科协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直属单位牵头(需提供试点城市(园区)所在省级科协签字盖章同意申报的纸质版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6);专业科技服务团:全国学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牵头。
2.三类科技服务团均需聚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重点产业需求清单(见附件2)开展服务。
3.申报材料中应说明意向服务的“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及产业方向。
4.鼓励吸引地方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加过2020年科技服务团,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全国学会。
6. 2021年8-9月组织项目预验收,提前完成项目任务的科技服务团,在申报年度第二批科技服务团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底前。
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系列产学融合会议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2021CXRHHY01)
(一)项目目标
“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协,聚焦试点城市(园区)“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3个产业培育方向”(见附件3),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地方调研对接,以需求发现有效牵引供给,按照前期调研—会上对接—会后追踪—持续落地的全周期服务模式,举办1场涵盖高端研讨、政产学研对接、宣介展示、项目引进等内容的产学融合会议。广泛邀请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主体参与,搭建集约多方资源的产学融合平台,注重落地见效。打造覆盖区域、辐射全国的系列会议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落户地方。
(二)项目内容
1.挖掘需求。围绕试点城市(园区)建设要求,组织科技服务团全国学会专家辨析凝练,形成50项以上高质量技术需求清单,在“科创中国”平台及时发布、更新维护。
2.组织会议。依托“科创中国”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1次高层次产学融通会议。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产业部门、领域专家、区域代表性企业等参会,在省市两级10个以上地方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3.跟踪会议成效。提交2期对接情况报告,每季度1期;提交1篇活动成果提炼报告,明确活动举办成效。
4.培育永久性会议品牌。提交1篇切实可行的产学融合会议长期实施计划。
5.有效协同“科创中国”平台。指定专人对接平台,依托平台开展活动、供需对接、交易服务,将专家、需求、项目、成果等信息全部汇入平台。向“科创中国”榜单评选工作推荐至少2项产业先导技术、2个新锐企业、2个产学研融通组织。
(三)项目数量与金额
26个左右,每个50万元。
(四)申报单位及有关要求
1.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与试点城市(园区)有关单位联合申报,由全国学会与试点城市(园区)自行协商确定1家牵头单位。如由试点城市(园区)牵头申报,申报单位需为具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二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企业法人。
2.每个试点城市(园区)根据“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3个产业培育方向”建设要求,可申报2个以上产业领域的会议。
3.鼓励吸引地方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需提供试点城市(园区)“科创中国”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同意申报的纸质版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6。
(五)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底前。
三、支撑保障类项目
(一)数据分析与综合评估项目(项目编号:2021ZCBZ01)
1.项目内容
——动态监测管理。对两批次科技服务团项目执行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项目数据库,实现数据汇总、提取、结构性分析等功能。
——综合评估。对两批次科技服务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从精准凝练需求、跨域汇聚资源、创新组织模式、构建长效机制、形成显著成效、经费预算执行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并就项目整体推动提出改进、提高建议。制定科技服务团服务规范和产学协同组织设立规范。
2.实施要求
——建立数据库。动态跟踪两批次科技服务团开展服务情况,围绕项目组织、服务进展、成果成效、财务执行等情况,每月形成一份《科技服务团简报》。
——提交总结报告。年底提交《2021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综合评估报告》,涵盖科技服务团服务规范、产学协同组织规范、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有效提升建议等,字数不少于2万字。
3.项目金额:50万元/项
4.项目数量:1项
5.项目周期:1年(2022年6月底前完成)
6.申报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
(二)“样板间”培育项目(项目编号:2021ZCBZ02)
1.项目内容
——提炼遴选案例。根据科技服务团和系列产学融合会议两批项目开展情况,梳理形成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并根据要求做好典型案例示范推广工作。
——拍摄科技服务团宣传片。根据两批科技服务团项目开展情况,设计脚本并组织外拍与采访,剪辑1个不少于10分钟的宣传片。
——宣传推广科技服务团。案例和成片在科协领域相关媒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5家以上主流媒介渠道进行宣传,有效联动“科创中国”平台。
2.考核指标
——提交相关文字材料。编印两个项目《项目成果概况》和《优秀案例汇编》(不少于100个案例)。
——提交视频材料。提交宣传成片及其他形式样片;提交不少于30分钟已筛选的优质素材,涵盖党政领导与院士专家调研、参会镜头,园区企业镜头等。
3.项目金额:50万元/项
4.项目数量:1项
5.项目周期:1年(2022年6月底前完成)
6.申报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全国学会
四、申报流程及有关说明
(一)申报流程
1.供应商账号注册:申报单位请登录“智慧计财服务平台”(http://nk.cast.org.cn/),在“项目申报”栏目完成供应商(指项目申报单位)账号注册(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4)。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2021年度“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kjfwt-project.kczg.org.cn/,账户分配及网上申报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人员咨询)后,按项目要求逐项完整、真实客观地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正式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3.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系统内导出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将一式7份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逐份打印装订,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有关通讯地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2点。如单个项目申报单位不足3家,则该项目申报时间将顺延5个工作日,至2021年5月31日17点(如已满足申报数量,将不再另行通知)。
2.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五、评审流程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科协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咨询
王青翔,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13581962826
任 莹,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创新服务处,010-62121916
王天琪,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企业工作处,010-68517798
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1)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服务:010-62624436
(2)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041190068
3.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戴晓旭,010-63348452
附件:附件:1.“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实施基本要求.docx
2.“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产业科技服务团需求清单.docx
3.“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1个区域建设目标、2个重点产业、3个培育产业”清单.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中国科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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